为加强学院共青团建设,培育典型,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激励广大团员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敢于创新,不断提高我院共青团工作水平,学院团委决定每年“五四”青年节之前,评选表彰上一年度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活跃我院基层团的工作是开展团内评选、表彰的根本出发点。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强化共青团工作的教育功能,增强基层团支部工作的活力,强化团员意识和团干部岗位成才、岗位做贡献的意识。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严格遵守《团章》和《学院团委工作条例》等共青团规章,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学院活动,在思想教育、专业学习、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公益活动、素质拓展等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原则上列本支部参评团员数的前30%。无考试作弊和不及格现象。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本年度无违纪行为。
(5)关心集体,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担任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干部的团员优先。
(6)教工团员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成绩突出。
2.优秀团干部基本条件:
除具备优秀团员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团支部、团总支、团委任职,珍惜共青团工作岗位,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素质全面,作风过硬。
(2)工作努力,积极主动,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开展工作方法得当,成绩突出。
(3)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起表率作用,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3.先进团支部基本条件:
(1)严格贯彻《团章》和《学院团委工作条例》等共青团规章,认真组织本支部团员青年落实团委工作计划,在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主题团日、校园活动和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工作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2)团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支委团结,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积极主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效果好。
(3)支部团员青年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氛围浓厚,形成优良学风和班风,积极建设学习型团支部。
(4)结合本支部实际,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特色鲜明。
(5)支持班委会工作,较好地发挥学院联系团员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本支部团员青年无重大违纪事件。
4.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推选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推荐:
(1)获国家、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在全国、省级各类大学生竞赛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者。
(3)国家、省、市、学院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者。
(4)在青年志愿、勤工助学、见义勇为、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
三、表彰范围及比例
1.优秀团员,按不超过本团支部团员总数的5%推选。
2.优秀团干部(包括在团总支、团委任职的专、兼职干部),按不超过本总支团干部总数的10%推选。
3.先进团支部,按不超过本总支团支部总数的10%推选。
4.三类表彰的推选名额均四舍五入。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办法
(1)优秀团员由团支部组织评选。在个人总结,在支部大会交流的基础上,按照基本条件进行民主评选推荐,推荐结果通过书面形式报团总支审定。团总支在认真核实后,在本总支范围内公示三天。团总支填写优秀团员汇总表报学院团委审批。
(2)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由团总支组织评选,团总支委员会根据各支部工作情况,集体研究推荐。公示后报团委审批。
(3)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一般不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担任团干部的党员可参加优秀团干部的评选。
2.报送要求
(1)团总支认真填写和上报优秀团员候选人汇总表、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所有材料需报电子版。
(2)按照规定时间,各团总支把纸质材料交至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tuan-wei9892@163.com。
3.表彰宣传
(1)经团委审定的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均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在学院共青团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学院团委从中择优推荐到上级团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