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期末统考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19 点击数:

各教学系: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省教育考试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整治行动方案》,推动我校教育考试高质量发展,提高考试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考试考风考纪建设,根据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统考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全重点内容

(一)学生须携带考试必需用品、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缺少证件须提前由辅导员开具有效证明并加盖系公章)参加考试,严禁无证学生入场。

(二)禁止学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手表、学习材料、小抄等无关用品进入考场。携带者应主动交监考教师,如考试过程中被发现,将按考试违纪、违规、作弊处理。监考教师在考场将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违禁物品检查。

(三)学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开考15分钟后禁止学生入场,在考场内不得从事与考试无关的其他活动。离考试收卷30分钟内方可交卷,禁止提前交卷,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四)各考场安装信号屏蔽仪,切断考场信号。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考试用品和考试违禁物品。

二、考试安排

(一)学生范围

在校生(不包括欠缴费用学生)

(二)考试科目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

(三)考试日期

2024年7月1日-7月3日

(四)考试查询

拟定于2024年6月24日(周一)10:00发布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学生需登录喜鹊儿APP或教务系统进行查询(考试课)考试安排,考试轮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如喜鹊儿APP或教务系统账号被锁定,可联系辅导员用各系管理账号重置密码。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因故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须申请缓考,否则将按缺考处理。缺考学生取消缺考科目补考资格,直接进行课程重修。申请缓考学生应在考前一周内办理,首先需访问教务处网站(http://jwc.sduc.edu.cn或学院官网-机构设置-教务处网站-办事指南)下载并填写缓考申请表,附病历或其他证明材料,辅导员、系主任须签署意见。其次在教务系统或喜鹊儿APP提交缓考申请。最后将缓考申请表交办公楼2214室。

(二)根据《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023年版)第十四条“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或者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按要求完成注册对应学期或学年的课程不能参加考核,参加考核的不予认定”执行。

(三)按照《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成绩考核规定》(2023年版)中“对平时完成作业量达不到60%或缺课率超过 1/3 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需进行重修”的要求执行。

(四)根据《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023年版)第三十五条“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院按结业办理,并在学生离校时发结业证书”执行。

(五)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疑问和诉求,须当场举手提出。

(六)学生要遵守纪律,诚信考试。对违规作弊或代考替考者按《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违纪及作弊影响

(一)考试违纪行为的,学院将按照《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受到开除学籍及留校察看处分期内的学生应征入伍受限。

(二)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所有学生不能参加课程的正常补考,直接进行课程重修;所有学生干部作停职处理。

(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所有学生将失去转专业资格、专升本报考资格、评优评奖资格,以及停发奖学金。

(四)若学生出现考试违纪、违规、作弊情况,将据实存入学生管理档案,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的信息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诚信档案。




教务处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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