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申请毕业管理办法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1-07-26 点击数:

在校生于在校就读期间参军入伍,有两种方式申请毕业:

方式一:入伍时须办理保留学籍,学籍可保留至退役后2年。学生在退役当年申请复学需在退役后2个月内办理;学生在保留学籍期间最后2年申请复学,办理复学月份不得晚于退伍月份2个月以上;如超出规定办理时间,需在下一年规定时间办理;如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后果全部由学生本人承担。退役复学学生须完成剩余学业,合格后领取毕业证书。

方式二:学院在校生于最后一学期参军入伍,即可申请办理同期毕业。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具体说明如下:

1、学院在校生参军入伍必须办理保留学籍,由于参军入伍后无法全日制在校学习,不再属于学院在校生的管理范围,为明确责任,学生必须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如未按时办理,后果全部由学生本人承担。

2、填写《现役军人参加学校教学活动申请表》(附件)交相关教学系审核。教学系应对其填写课程的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学生在部队能够通过自学、网络指导等方式进行学习的课程,教学系可以同意其申请;如果某些理论课程或实习课程要求学生必须到校才能完成,学生须征得部队同意后回校完成课程学习,如无法请假到校完成的,教学系可以不同意学生的申请,并跟学生解释清楚原因,避免学生误解。

3、因提出课程学习并考核的众多学生来自不同部队,学院无法满足每一位学生的个人需求,所以学生只能参加提出申请的学年学期中对应年级的期末考试或补考。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第二条规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顶岗实习课程可按程序申请免修,成绩认定为及格。

5、学生在部队自学相关课程应留出充足的时间,应清楚掌握自己所在专业最后一学期教学任务中规定的课程开设情况,可联系专业所在教学系查询确认。在校生参军入伍后身份为现役军人,其日常活动的管理权限在部队,学院只负责提供参加学院相关课程教学及考核的服务,所以学生需请假回校参加教学或考试时必须经过部队管理部门的批准。

6、学生参军后办理保留学籍,其学籍状态为“保留学籍”。一旦现役军人办理同期毕业并颁发了毕业证书后其学籍状态将在学信网标注为“毕业”,其将不再是学院在校生。国家对退役高职生要求必须为应届毕业生的优惠政策,办理同期毕业的现役军人将不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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