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办公楼前及周边车辆管理的通知
为了维护办公楼前及周边秩序和学校良好形象,根据有关交通法规,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现就加强办公楼前及周边车辆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未经学校许可,严禁机动车在办公楼前小广场停车,送货车辆可从办公楼东边小门装卸货。
二、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平常时段办公楼周边机动车辆可临时靠路边停放,严禁机动车停放在消防通道、网格道路和人行道;重大活动时,办公楼周边道路禁止停车;影响驾驶人员视线的办公楼西南角转弯处禁止停车。
三、办公楼前严格按照校内行驶速度驾驶,因办公楼前车辆较多,注意避让行人。
请各部门及时向教职员工及相关从业人员传达通知要求,管好自己的人,抓好落实工作,安全保卫处对违反以上规定的机动车给予通报并对3次违规的车辆列入黑名单,限制入校,列入黑名单的机动车如申请重新录入,需经院领导审批。
安全保卫处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