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9月25日下发的《关于督导学院标准制度建设工作的第二次通知》,目前已报送的部门有8个(见通知公告模块),根据部门提报情况,我处进行查看并反馈,请未报送运行的正式标准制度的部门尽快报送,已报送部门根据反馈建议进行完善。
一、报送路径
智慧校园—质量管理平台—首页—通知公告—《关于对标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督导通知的补充说明》
二、工作说明
1.报送内容为运行的正式制度名录(附件1)、正式制度文件及2023年相应制度运行材料。
附件1中提报的学院正式运行制度名称请以“制度文号+制度名称”的格式提报;待建制度是本学期的待建制度,若无待建制度,可不填或填报本学期拟修改完善的制度。
制度名录、制度文件、运行材料要对应,且运行材料(2023年)需标识是哪个制度的运行材料。
2.目前没有正式标准制度的部门也请通过报送路径回复“本部门暂无正式标准制度”。
教育质量管理处
2023年10月16日